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核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分局,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为进一步确保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培训学员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定办法
按照《昆明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核定方案(试行)》执行。
2、核定车型
范围培训能力核定范围为汽车类,摩托车培训能力不做核定。
3、时间安排
(一)加强宣传动员。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各级管理部门和驾培机构要采用报纸、电视和其他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作措施对促进驾培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学员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取得社会理解与认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完善系统功能。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平台和企业计时培训系统支持开展培训能力核定的功能要在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开发和测试。
(三)正式实施时间1.驾培机构学员报名数核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2.驾培机构在培学员数量核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驾培机构要在9月以前完成学员信息清理,确保数据准确。
4、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驾培机构培训能力核定工作是督促驾培机构落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实现优胜劣汰的工作措施。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工作规范做好各项参数的档案记录,确保核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二)做好正面宣传。当前我市培训市场供大于需,培训能力核定只会促使驾培机构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培训行为,向更加注重学员服务体验、更加注重培训质量转变,并不会造成我市学驾名额紧缺。驾培机构要继续按照监管要求规范招生行为。驾培机构、教练员不得借培训能力核定工作恶意炒作不切合实际的学驾名额紧缺等概念,不得以培训能力核定工作为借口误导、诱导市民盲目报名学驾。
5、强化信息公开
行业管理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的培训能力,便于学驾人员合理选择驾培机构。驾培机构要尊重学驾人员的知情权,在报名场所实时公布自身培训能力,确保学驾人员在报名前充分了解信息。
总之,新的驾考改革方案是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改革后恐出现学车报名排队和费用上涨现象,但通过严格管控驾培机构培训能力等多种手段,可以有效地提高驾驶员的培训质量和驾驶技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为人们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建议近期有学车需求的人群及早报名,避开改革。
当然,这个改革方案的实施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驾驶员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够让这项改革真正落地生根,为我们的道路交通安全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个全新的驾考时代的到来!
文章来源:驾培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