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类驾照无记分免年审 审验不再交体检证明
考驾照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
热点问题
热点a:一分没扣该记分周期可免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该按驾驶证记分周期办理审验业务。以往每两年需要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新规定执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则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只需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申告身体状况。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热点b:新老学员均按新标准考驾照
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热点c:驾驶技能准考证明3年有效
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
热点d:坐在家里就可以换车牌
为提高办理相关机动车业务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进车管远程服务中心、机动车安检机构监控中心和车管业务监管中心建设。市民可通过“沈阳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车管服务专线“96318888”、传真电话“25833016”等方式,在家里办理相关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机动车行驶证(需有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变更机动车所有人m6米乐app登录的联系方式、补(换)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信息变更备案、申请失效驾驶证注销等业务。到目前为止,已通过“96318888”远程上门服务和邮政速递为群众上门送牌送证达1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