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项目:
2014年新交规施行后,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科目三考试内容项目变成了16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16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
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还规定省级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于考试里程,123号令规定:
规定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
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认定科目三考试合格: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认定科目三考试合格
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认定科目三考试合格。
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如上所述。
相关链接:
2014年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项目评判标准
新规科目三考试过关秘籍